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相关的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6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出《关于扬州市物业管理居住小区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我市物业管理居住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异常供水等明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计划安排,3月底前,各小区对照《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要求,对规范划线,强化巡查检查保障畅通、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自查。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查结果,如实填写《扬州市物业管理居住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自查汇总表》报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总。疫情结束后,利用3个月时间,对有一定的问题进行整改清理。具体措施包括:
■规范划线方面。对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对不醒目,已破损的及时更换。
■畅通消防通道方面。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清理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固定障碍物;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有的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对拒不配合听从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做好相关记录,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设施维保方面。对消防控制管理系统进行全面维护和保养,保障功能正常使用,确保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正常供水,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要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立即打开,配齐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相关设施设备存在功能故障、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程序及时申请;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列入当地政府重点督办项目。
■完善应急预案。各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结合小区设施设备现有情况,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金贵任人,加强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能采用、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